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强对铁路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结合铁路运输安全实际,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基础上,国家铁路局组织编制起草了《铁路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暂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将意见发送至chenyanbin@nra.gov.cn。
2.函寄至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安全监察司(邮编:10089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
附件:1.铁路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2.关于铁路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暂行)的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