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在铁路行业的贯彻实施,国家铁路局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铁路列车鸣笛噪声污染防治问题,组织编制《铁路列车鸣笛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并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情况说明(附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
1.将意见发送至sbjg@nra.gov.cn。
2.函寄至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设备监督管理司(邮编:10089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
附件:
1.《铁路列车鸣笛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铁路列车鸣笛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的编制情况说明
国家铁路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