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工作,提高考试工作质量和效率,国家铁路局按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关工作要求,结合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实践和部分企业(单位)意见建议,组织对原《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国铁考试函〔2016〕1号)进行修订并形成了《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及修订情况说明(附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
1.将意见发送至sbjg@nra.gov.cn。
2.函寄至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设备监督管理司(邮编:10089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
附件:
1.《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的修订情况说明
国家铁路局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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