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铁路无线电管理办法》《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铁路局组织对《铁路无线电台站设置和频率使用审核办法》(铁运﹝2005﹞9号)进行了修订,并修改名称为《铁路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
1.将意见发送至sbjg@nra.gov.cn。
2.函寄至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设备监督管理司(邮编:10089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4日。
附件:
1.《铁路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关于《铁路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实施细则》的修订情况说明
国家铁路局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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