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及管理工作,国家铁路局结合新修订颁布的《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3号),组织对《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6〕42号)进行修订并形成《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修订稿)》及修订情况说明(附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
1.将意见发送至sbjg@nra.gov.cn。
2.函寄至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设备监督管理司(邮编:10089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9日。
附件:
1.《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修订稿)》
2.关于《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的修订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