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我局受理的你单位提出的铁路机车车辆产品型号名称变更申请(3000马力混合动力调车机车-轻混,国铁许受字〔2025〕第532号),经审查,符合《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3号,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号修改)规定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准予将铁路机车车辆型号合格证(证书编号:TXJS0101-03061)中的产品型号名称由“FXN3B”变更为“FXN3BA”,并向你单位颁发变更后的行政许可证书,仅限于从事许可活动范围(见附表)规定的铁路机车车辆设计。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同时收回原行政许可证书。
2025年11月18日